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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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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步伐,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我局代拟《嘉兴市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将修改建议于8月10日前发邮箱183367779@qq.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850537。

附:《嘉兴市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嘉兴市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步伐,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的要求,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科学育儿,打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多元包容的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发展目标

(一)资源供给。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区域统筹机制,持续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幼儿园121所,增加学位4万个左右。县域内90%以上的幼儿园平均班额达到标准要求,区域性学位不均衡问题有突破性进展,部分区域学位不充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确保落实每班“两教一保”配备标准。到2025年,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在职培训率和学历合格率均保持100%,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9%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着力提升教师素质,培养一定数量的名园长、名师、骨干教师。逐步提高非编教师待遇。

(三)保教质量。深入实施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游戏质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一日生活皆课程理念。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8%以上,二级以上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集团化办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施幼儿园城乡牵手行动,城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现全覆盖。重视老城区老旧幼儿园提档升级工作。加强幼儿园过程性质量监测,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四)普及普惠。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配套制度逐步健全,财政投入结构性优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全面完成,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到2025年底,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5%左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率达到90%。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基础、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招生服务区布局。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全力优化办园结构

1.持续增加学位资源。结合三孩生育政策施行和地方实际,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切实抓好幼儿园“十四五”布局规划制订。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建设项目,按时完成扩容工程,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加快老城区公办幼儿园更新改造,补足区域性学位不足问题。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政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点用于发展和建设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低于55%的县(市、区),应重点依托小区配套幼儿园继续提升公办园比例。

2.重点提升农村幼儿园。开展城乡牵手行动,整合城乡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推进城乡师资队伍建设一体化、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缩小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建立农村“资源大本营”,建立健全中心园统一管理模式,开展农村教研协作组研究。到2025年底,农村一级中心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

3.加强学前特殊教育工作。特殊教育继续向学前教育段延伸,提升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比例。鼓励各级各类有条件的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接受轻度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开展普特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特殊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及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二)破解难点,合力完善保障机制

4.深化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各地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以2020年的投入占比为基数,只增不减。调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结构,将财政性经费投入从重项目转向重保障教师待遇、提升保教质量等常态性支出。建立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与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的联动机制,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达到当地小学生均标准,并确保覆盖到各级各类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建立竞争性奖励分配拨付办法,明确人员经费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教师本科学历占比、教职工参保率、师生比等因素,体现鼓励学历提升奖补倾向,突出质量奖励、教师队伍优化奖励导向。

5.落实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和家庭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科学核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合理明确保教费在办园成本中所占比例。建立三年一次办园成本核算机制,相关部门要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成本进行测算,妥善处理即有支出成本和标准化支出成本间的差异。合理提高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需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比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合理调整。

6.健全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机制。进一步健全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机制,探索多元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财政拨款制度和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办园成本和收费的差额按符合条件的学籍人数给予补助,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三)抓住要点,聚力强化队伍建设

7.加强幼儿园教职工保障。单列学前教育专项编制,形成规范有序的专项编制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适当核增集团化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事业编制数量。继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办幼儿园探索教职工多元用人机制、层级化管理办法,构建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体系、薪酬体系。保障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建立差异化奖励机制,体现鼓励先进导向,探索试行“以岗定薪”“员额备案制”等,使优秀非编教师工资收入达到事业编制教师水平。全市非事业编制教师平均工资收入同比逐步增长。

8.深化保教队伍研训。加强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完善研训一体的学前教育职后培训模式,加强实践性培训内容。进一步建设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符合不同岗位保教人员专业发展需要的职后培训规划。将保育员培训、保健人员培训与教师培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开展教职工心理健康专项培训。开展侧重实践能力提升的农村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引导和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培养保育员。完善教研体系,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到教研岗位,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教研员队伍。

9.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增加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应届毕业生充实队伍,鼓励在职教师提高学历,优化管理层年龄结构。建立健全各级骨干教师队伍培养管理体系,启动“一十百”工程,做好领军人才、市和县级名师的培育培养。探索建立卓越教师培育机制,培养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学前教育名园长、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开展“农村赋能”专项行动计划,建立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换岗锻炼机制,将农村支教经历作为职称评审以及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

(四)打造亮点,大力提升保教品质

10.打造凸显嘉兴特质的课程品牌。以“适宜有效,基于儿童发展取向的幼儿园课程质量提升”为课程实施与优化方向,深入推进实践研究。利用地域人文资源、园所文化等开展课程的适宜性实践研究,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科学落实《红船娃》《勤善和美勇猛精进》课程,着力培育并构建蕴育红船精神、具有“红船情、江南韵”特色的园本课程群,形成一批优秀的典型课程案例。鼓励采用“区域联动”“团队引进”等方式,助推幼儿园打造有嘉兴辨识度的课程品牌,形成一批标志性、示范性成果。

11.深化幼儿园与小学、家庭、社会多维度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建设幼小衔接实验区,建立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教师联合教研机制、双向交流机制。完善幼儿园、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三位一体”育人体系,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互动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育人合力。

12.加快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探索开展信息化环境下的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培育能有效助推儿童发展和健康成长的信息化应用特色幼儿园和信息化应用标杆幼儿园。提升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教职工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落实网络安全园长责任制。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推广各级学前教育成果经验。

(五)夯实基点,着力加强规范监管

13.加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与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幼儿园活动和教育过程的质量评估与监测,出台《嘉兴市幼儿园保教质量量化考核实施意见》,形成动态多元的质量监测与分析反馈机制。提高幼儿园装备配置水平,各类幼儿园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重点推进班级活动室、户外活动区域、专用活动室建设,在数量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各类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材料、自制教玩具等的安全性。

14.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切实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的安全防护和监管责任,形成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和治安隐患整治,不断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随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15.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治理力度。加强规范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查处。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的幼儿园,以及使用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进行清理整治。持续开展“小学化”治理,加大对违规开展学前儿童培训的治理力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举办幼小衔接班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内容的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域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做好学前教育各项工作。各单位分工明确、集中攻坚,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有关单位实行定期例会、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深化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氛围。大力推广学前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保教结合的特点,营造幼儿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幼儿园和家庭有效互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落实情况、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目标、学前教育四期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综合督查和年度考核,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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